皮肤被晒得黢黑,几乎可以媲美阿三。
裤衩子也被汗水浸透,都能拧出二两水来。
他自认为已经很敬业了。
汤姆开始打起退堂鼓,不停劝自己:
巫师都显灵了,还执行个屁的任务。
爱咋咋地吧。
为了小命着想,还是跑路要紧。
想到这里,他匆匆和副手交代一句。
甩去头顶的汗水、戴上草帽子、提着裤衩子,撒丫子就跑。
副队长一脸蒙圈。
上将都跑了,他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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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招呼后面的众士兵们,赶紧跟上。
他们前脚刚离开,三哥们从地上爬起来。
带头的队长四下瞅瞅,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直到m国的大兵都快跑没影了,才纳闷过来。
他一拍脑袋,看向周围仅有的五辆摩托车,立刻启动离他最近的一辆,大声喊道:
“傻站着干什么呢?
追啊!上车!列阵!
不能让他们跑了!
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当我们天竺是什么?”
他们可是出动了整整二百五十名战士。
就不行了,拿不下对方区区五百人。
身后的助手看着剩下的四辆摩托车,连忙抢占一辆。
嘴里还不忘赞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