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踹两脚,宁归立马恢复常色,咧嘴嘀咕:“你早这样,不就好了。”
读书人心有傲气,闹了别扭,通常不会主动低头,但对方若先打破沉默,他们也会顺着下台阶。
他们就是这副德性。
蠢得要命。
宁归拍拍身上灰尘,斜眼扫黑色石板,随后又蹲到跟前仔细研究。
眼熟。
陆缺道:“我也觉得有点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
宁归呵呵嘲讽:“你装什么装,你觉得跟人家兰大才女睡一张床上,就能沾点才气了,可能吗?”
他开始嘲讽,说明他已经恢复正常。
但陆缺的确觉得字迹眼熟。
宁归不在理会陆缺,以指当笔,在地面临摹起啼魂二字,写到七八个之后,恍然一惊道:“肃州金石体!虽然篆刻啼魂二字的人,刻意掩盖书法金石造诣,但他对此道专研甚深,还是留下了痕迹,你们看这魂字偏旁的笔锋转折,明显是肃州金石体惯用的手法。”
陆缺和祝百寿能认出神虞古体的魂字,已经说明没少用功,哪儿还能懂什么笔法转折。
祝百寿道:“啥是肃州金石体?”
“你…你不懂倒是正常,这是书法中的一个流派,行笔犹如篆刻用刀,入木三分,但是结构严整,气度沉郁,跟如今张扬飞拔的书法大相径庭。小陆觉得眼熟不奇怪。”
“小陆比我的学识高很多?”
“你俩在书法造诣上都差不多,相当于蛆爬比虫蛀,平分秋色。”
祝百寿感觉蛆爬更为灵动,而虫蛀则缓慢踟蹰,便得出比陆缺略高一筹的结论,心下很是满意。
祝百寿笑道:“那为什么小陆会熟悉这种字。”
“因为兰锦嫣是她媳妇,兰锦嫣所创的兰花小楷,脱胎于肃州金石体。”
陆缺皱起眉头:“单墨?”
宁归道:“猜的没错,肃州金石体正是单墨所创,黑石板上的字迹也是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