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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书>洪荒:我为器祖 > 第1144章 人巫混血,清风弟子(第4页)

第1144章 人巫混血,清风弟子(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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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三千年城主之后,耐不住性子,自辞城主位置而去。

也就被有巢氏放弃了。

之后姬水一边由南域向中域而去,一边嫌弃武道笨重,不方便赶路,中途又兼修仙道。

一路上遇到有趣的修行之道,姬水也不见排斥,反而很有兴致的愿意兼修一下。

甚至中途还在一座人族城市,当了一任城隍神,享受了香火神明是何等感觉。

就这样一路修行,一路游山玩水。

经历了十多个会元,不仅修为来到了金仙境界,还横跨中域南北,来到了北域之地。

清风也是一次剿灭归墟魔修之时,偶然注意到了这个金仙少年。

对于姬水不过金仙境界就能够融汇百家,精通各种修行之道。

清风还是有点惊讶的。

以往也不是没有像姬水这般修行的人,结果要不是走火入了魔,就是浪费大量时间精力,拖累了修行最终放弃。

能走到金仙境界的寥寥无几。

至于到了太乙境界,甚至大罗金仙再去钻研百家法门。

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

能够修行到大罗金仙的修行之道,本就少之又少。

大多数修行之道,到了金仙境界,也就到顶了。

再加上到了大罗境界,已经一通百通,能够领悟诸多道法最终殊途同归。

自然也不会闲着无聊去研究其他法门了。

欣赏之余,清风也就决定收下姬水做传承弟子。

姬水也是来者不拒,有大罗金仙愿意收他做徒弟,自是求之不得。

更不要说清风手里还有一门全新的修行法门,对姬水诱惑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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