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下脚步。
不远处的假山上,摆着一颗人头。那颗头颅双目圆睁,脸上凝固着惊愕。
杨再兴的目光,落在假山旁那具穿着刺史官服的无头尸体上。
钱谦益。
杨再兴皱了皱眉。
有人比他先到了。
就在此时,两个家丁从后院深处连滚带爬地逃了出来,脸上满是惊恐。
“疯了!姑爷疯了!”
“魔鬼!他是魔鬼!”
他们身后,一个穿着儒衫的青年,一步步走了出来。
那青年浑身是血,手里提着一柄还在滴血的薄剑。
他看到了那两个逃窜的家丁。
青年没有跑,只是加快了脚步。他追上其中一人,没有多余的动作,手中短剑自那家丁后心刺入。
另一个家丁发出恐惧的嘶吼,跑得更快了。
青年反手掷出短剑。
剑在空中划出一道直线,“噗嗤”一声,没入那家丁的后脑。
他做完这一切,才缓缓抬起头,看向长廊尽头的杨再兴。
杨再兴也在看他。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
杨再兴看着李默,没有立刻动手。
“钱谦益的女婿,”杨再兴的声音很沉,“为何杀他全家?”
李默看着杨再兴,忽然笑了。
他扔掉手中的薄剑,踉跄后退两步,一屁股坐在血污的青石板上。
李默靠着廊柱,大口喘气,胸膛剧烈起伏。
“为何?”他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十年了。我入赘钱家十年,世人皆以为我李默傍了高枝,一步登天。”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沾满血污的双手。
“十年为婿,不如一犬。他高兴时,便赏我些残羹冷饭,让我替他写阿谀奉承的奏疏;他不高兴时,便当着满府下人的面,骂我是摇尾乞怜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