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午后的吴郡富春,阳光透过梧桐叶的缝隙,在青石地上洒下晃动的光斑。
郡守府的书房里,墨香混着窗外传来的蝉鸣,有种让人昏昏欲睡的宁静。
孙权坐在宽大的紫檀木案后,手持狼毫,笔走龙蛇。
他今年二十五岁,身形不算魁梧,却自有一种端凝气度。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副胡须——不是常见的黑色或褐色,而是淡淡的紫色,在透窗而入的日光下泛着奇异的微光。
史书上说他“形貌奇伟,骨体不恒”,这紫髯便是最显眼的印证。
笔锋在宣纸上划过,铁画银钩。
“秦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他一边写,一边低声念诵。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带着年轻人特有的锐气。
案几对面,孙尚香托着腮,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二哥运笔。
她刚满13岁,脸上还留着未脱的稚气,一双杏眼又大又亮,睫毛长得像两把小扇子。
此刻她穿着鹅黄色的襦裙,头发梳成双环髻,发间别着朵小小的茉莉。
那是早上刚从院里摘的,还带着晨露的清香。
“二哥,我写的怎么样?”
她推过自己面前的纸。
上面的字迹说不上多好,却别有一种稚拙的灵动,尤其那个“香”字,最后一笔拉得老长,像把小剑。
孙权放下笔,仔细看了看,嘴角浮起笑意:“不错,自成一派,不比那些书法名家差多少。”
“可是我不喜欢。”
孙尚香嘟起嘴,拿起笔在指尖转了一圈。
这个动作她练了很久,笔杆在她纤细的手指间灵活翻转,像活过来似的,
“我也想像大哥一样,骑马纵横,所向披靡。练字太闷了。”
“你一女子,终究是要嫁人的。”孙权伸手,把她转飞的笔接住,轻轻放回笔架。
“顾家那孩子,我见过,聪明伶俐,将来必有成就。爹爹已经答应将你许配过去,等秋后便过礼。”
孙尚香脸上的光彩黯了黯:“可是我不喜欢啊。”
“你没有选择的权利。”孙权说这话时,声音很温和,话里的意思却坚硬如铁。
“我们孙家的人,就要有为家族牺牲的准备。你看——”
他指向自己刚写的那幅字。
“秦奋六世之余烈,才换来一统天下。我孙家不过三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若是男儿身,大哥定会让你上阵杀敌,可惜……”
他没有说下去,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孙尚香低下头,看着自己裙摆上绣的缠枝莲纹。
针脚细密,是母亲生前亲手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