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烈笑了。
他捏着秦薇薇的下巴,仔细端详着这张绝美的脸。
“你比我想的,要聪明得多。”
“看来,让你替我给长公主写信,是选对人了。”
秦薇薇垂下眼帘。
“能为夫君分忧,是薇薇的福气。”
接下来的七八日,整个中岩石墩堡,都变成了一座人间炼狱。
秦烈制定的操练计划,一天比一天严苛。
每天都有人倒下,每天都有人被军棍打得皮开肉绽。
但奇怪的是,再也没有人敢公开反抗了。
因为所有人都发现了一个事实。
只要你能咬着牙挺过去,真的有肉吃,真的有酒喝。
表现得好,真的能升官。
那个最先投降的王二麻子,如今已是秦烈亲卫队的队正,管着五十号人,每日跟在秦烈身后,威风凛凛,与半月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兵,判若两人。
胡萝卜加大棒的策略,被秦烈运用到了极致。
恐惧,让人不敢反抗。
而那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则让人在恐惧之余,又生出了无穷的动力。
这支由三座屯堡拼凑而成的军队,正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被强行捏合在一起。
这天傍晚,操练结束。
秦烈刚回到主帐,秦薇薇便迎了上来,脸上带着几分凝重。
“夫君,它回来了。”
秦烈走到帐内一角,那只精致的竹笼里,色彩斑斓的雀鸟正焦躁地跳动着。
它的脚环上,多了一个比米粒还小的蜡丸。
秦烈取下蜡丸,用指尖的温度将其融化,露出一卷细小的油纸。
他展开油纸,上面只有寥寥数语,字迹娟秀,却带着一股迫人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