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不在是否绑定,而在是否强绑定。
所有制片公司,只能按片签约,让所有人自由选择。
这一点,争议最大。
毕竟,这和院线拆分完全不同。
院线独立,是帮大家缓解了一个竞争点,禁止用盘外招,人人受益。
但明星解绑,动的是真金白银的奶酪。
黄百鸣就意见极大。
他旗下的开心少女组是港岛第一代偶像团体,此时吸金能力极强。
要是真按林祖辉这方案来,他可不是损失一点点。
可要是硬扛?
如今都成立行业协会了,条款一旦定下,他那点小身板,能犟得过整个行业?
最终,大家商量出一个折中方案:直接拆分!
经纪公司和制片公司必须互相独立。
老板可以是同一个人,但经营必须分开。
以后谁都能找经纪公司谈片约。
对方出价更高,你不能强制明星必须拍你的片子。
至于经纪公司怎么和明星分账?
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这一条,总算达成共识。
在场代表明星的龙哥、阿荣、校长等人,也没太大意见。
能争取到不被制片公司绑定,已经很好了。
至于经纪公司一样吸明星的血?那也比现在在制片公司领死工资强得多。
要知道,港岛真干得出这种事——TVB、亚视,甚至嘉禾的小明星,都是这么被压榨的。
给你一份勉强饿不死的月薪,拍一天戏有一天补贴。
明星之间的身价差距,比人和狗的区别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