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欠着一屁股债,拿下尖沙咀肯定要继续开店,甚至你的总店都不能再是油麻地那家。”
“有人、有地盘,又刚好很缺钱。”
“我现在正好有不少钱,让我入股管理公司,你拿钱去继续扩大生意。”
“怎么样?”
肥鱼还真有点为难——要是跟他合伙经营夜总会,他肯定会一口答应。
但入股管理公司?
“大D哥,你这个想法确实难到我了。”
“合伙开店绝对没问题,可入股管理公司等于要买我所有分店的一部分股份。”
“倒不是完全不行,但你得给我点时间想清楚。”
“管理公司也不是我的,阿强、托尼他们也有股份,我们还得商量。”
大D则毫不介意——他想入股管理公司就是想提前投资。
合伙开店赚的那点钱,他已经看不上了。
他又不是蠢蛋——林祖辉的合伙人很多,他跟林祖辉搭上线的时候,倪坤还不知道在哪呢。
结果呢?
就因为他合作的是分公司,人家花钱入股了总公司。
现在倪坤是辉全集团股东之一,他除了一个月几百万分红,什么都没捞到。
要说亏肯定不亏,但事情就怕比较,跟倪坤得到的好处没法比。
“你可以慢慢考虑,不影响我的人今晚过去帮忙。”
“不过你记住一点,我是带着诚意的。”
“跟你大哥学学,他的永辉、辉全两个集团,缺钱的时候不也都融资啦?”
“多点本钱不好吗?”
肥鱼也被说得微微心动——这么一解释好像确实没错。
又不是白给股份,大D哥拿钱投资,大家一起赚钱似乎也没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