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出列,不卑不亢的行了一礼。
“回大人,学生以为,为大清效命,非为一家一姓之荣耀,而是为天下苍生求一个安稳!”
“大名气数已尽,朝纲腐败,流寇四起,民不聊生。”
“我大清入主中原,不过是顺应天命之举!”
“秦风为天命献上绵薄之力,只为义也!”
他一番话,将个人忠诚,上升到了匡扶天下的大义上。
格局之大,让在场不少人都暗自点头。
范文程的嘴角,终于勾起一丝微不可察的笑容。
他依旧没有点评,而是将目光转向角落。
那里站着一个身材消瘦,眼神却异常锐利的少年。
他无名无姓,出身卑微,是个在盛京靠偷抢打斗活下来的孤儿。
在一次以一敌十的街头打斗中,身负重伤,险些丧命。
若不是被暗狼一位统领看中,带了回来。
恐怕早就成了街头的一具尸体。
此刻他在暗狼的代号,叫狼十三。
与其他人不同,他脸上只有一种近乎麻木的平静。
“你,上前来!”
范文程指着他说道。
狼十三,走出人群,没有行礼,只是低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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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你又为何要为大清效命?”
狼十三抬头,咧嘴一笑。
“回大人,我没那么多大道理,我只知道,没大清,我已经死了!”
他顿了顿,语气坚定。
“谁让我活,我就为谁死,就这么简单。”
这番话,简单直白,却比那些大道理更能打动人心。
范文程点点头,深深看了他一眼。
一个为义,一个为生。
很好!
是两个好苗子!
范文程拍了拍手,两个护卫抬着一台损坏的西洋自鸣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