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已经隐隐猜到了这些事情,但此刻,听庞千语亲口说出来,感觉还是很震撼。
我摸索着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然后呢?”
“不许抽烟!”
庞千语眼神冷冽、看着我说:“我有洁癖!”
“好吧!”
我只得把烟熄灭,追问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庞千语说:“后来我发现,生活在这个世界、倒也有趣。这里有吃不尽的食物,有穿不完的衣服,还有温馨舒适的房子……”
我说:“然后你爱上这里了、爱上这个时代了!”
“算是吧!”
庞千语轻轻咳嗽一声,然后继续说道:“可是沉睡了数千年,我的身体并不适合这个世界。经过大量试验,我发现自己需要吸食大量僵尸的血浆、才能勉强维持生命。”
我点了点头:“所以你教给自己后人养尸术,让他们帮你豢养僵尸、吸食血浆……”
庞千语想了想说:“准确来说,他们也不能算是我的后人,至少不能被称之为纯正的金族人。只是他们的身体里面、流淌着一些金族的血液罢了。”
说到这里,庞千语已经化完妆了。
整个人看去非常娇艳!
宛若一朵盛开的红玫瑰!
美丽,但身上带着刺。
她站起身来,缓缓走到我身前,继续说道:“吸食僵尸的血浆,的确可以缓解我的疾病。但,人类的心脏,更加让我疯狂。”
说到这里,她眼神中流露出一股异样的光泽,一脸贪婪地看着我、并吞了吞口水。
嗯?
见状,我心中一惊!
我磕磕绊绊说:“难道那些被掏心的O型血人,不全是蓝眼僵尸杀的?”
“聪明!”
庞千语笑了。
笑靥如花,却让我心里一寒。
这种笑,就像一个变态杀人狂、终于可以向外人展示自己的累累硕果了。
“好家伙!”
我感慨说道:“没想到那僵尸、倒是给你背了黑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