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应该就是给钉死假药,以假药为缘由,开始注意清点罪名。”
看着被审席上不安的孔健与吴方,徐良内心呢喃着。
果不其然。
下一秒。
原告席上的柴世荣再次开口道:
“而被审人吴方孔健,在明知道手中之药为假药,成分不明,且有极高副作用的情况下还进行销售。”
“构成《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且,因导致八岁男孩李广,以及犯罪团伙李业双双死亡,情节加重,应当重判!”
柴世荣没看徐良,他眼神冷静,说出的话条例与逻辑十分清晰。
短时间内,两条重罪就从他口中说出。
但这还没完!
“根据我方调查,被审人从2004年11月1日进行第一次走私!”
“至今为止,走私时间长达6月,其中共进行三次大量假药走私!”
“总共为六十三箱,合计756瓶伊马替尼假药!”
“其中有七百瓶假药均被销售,波及人员十分之广!”
“我方认为,被审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一条又一条的法例从柴世荣口中吐出。
听得听审席上所有人头皮发麻。
直到最后。
“同时,被审人侵害我方委托人巨星医药集团利益,以不正当手段为集团造成大量损失。”
“现,我方诉求为,追究被审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向我方委托人进行一定赔偿!”
话毕。
柴世荣便放下手中材料,他脸上露出笑,直勾勾的看向徐良,眼神中满是玩味。
刑事中夹杂着民事诉求。
无数条法例摆在这,对方就一个人,哪有时间能将这法例一一驳回!?
哪怕是柴世荣自己什么都不做,徐良的精力都不足以完成!
想到这。
柴世荣心中冷笑,脑海中浮现出当时果断与徐良签订合约的齐涛,他眼神中透露出阴翳。
‘连个团队都没有也想虎口夺食!?’
齐涛一案带来的价值再重要,那也是只是提供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