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律师,请问一下,您所谓的资源任意使用指的是,良心事务所律师,可以以蓝盾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承接案件?”
董建宝解释道:
“是的。”
“你方律所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多是民事诉讼与刑事辩护。”
“而能赚取资金利益纠纷类案件却鲜有,蓝盾律所对此类案件却并不缺乏,若是您”
他话还没说完,徐良立即开口道:
“那请问,如果承接案件胜诉后,对外宣称时,要以谁的名义进行宣传!?”
董建宝顿了顿,开口回道:“自然是以蓝盾律所的名义。”
“诉讼费用呢?”徐良又问。
“自然是按规定抽取委托费的百分之三十五。”董建宝开口道。
徐良看着他,脸上的笑意逐渐收敛,随即道:
“董律师,您应该知道,一个律所的律师,不能承接另一个律所的案件吧。”
从规定来讲,一个律师只能给一个律所进行执业。
所以,对方口中所说,所谓的享用蓝盾律所的资源纯属扯淡!
“除非。”
“两个律所进行合并,双方成为合伙人。”
徐良顿了顿,忽的直言道:
“你的意思是,柴世荣缺合伙人?”
“好,你问问他愿意给我多少股份?如果有四成股份那倒可以谈一谈。”
股份?合伙人!?
甚至还是四成的股份!?
董建宝眼角肌肉一跳,对对方的狮子大开口略微惊讶。
不开玩笑。
这条件要是答应下去。蓝盾律师事务所的老板就不再是柴世荣。
而是徐良!
好家伙,为了一起案子把辛苦经营几十年的律所送出去!?
柴世荣哪怕是疯了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徐先生说笑了。”
董建宝委婉提醒道:“自然涉及不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