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丽莎主人。”
……
当皮书琅从昏迷中悠悠苏醒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正躺在白色的手术台上。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金发丽莎摘掉手套,立刻关心的问道。
皮书琅扭了扭脖子:
“我感觉……很好。”
“你能感觉到温度吗?能闻到气味吗?”
“当然,我能感觉你的手很烫,我还能闻到你身体的气味,很香。”皮书琅回答,目光则下意识的看向了对方白皙脖颈下,那隐隐跳动的血管。
察觉到皮书琅的目光,丽莎第一时间攥紧了领口,眼神有些慌乱。
她直起身子,转过身若无其事道:
“血清的副作用看来还很明显,但正如你刚才说的那样,你快死了哪管其他,所以……你以后就只能是这个状态了。”
“和弗兰肯一样?”皮书琅坐起身,扭了扭脖子后问道。
一旁靠门的位置,嘴角带血的弗兰肯像是被触动一样,看了皮书琅一眼。
丽莎叹息:
“是啊,你们以后都只能靠血食为生了,但你放心,我会尽快研究出改良版血清的,一定能让你们恢复原状。”
皮书琅偏了偏头,感觉自己的思维有些迟钝:
“死了就死了,哪怕心脏能够跳动,能够泵血,也没办法挽救逐渐死亡的大脑,人体不能只靠血液活着。”
“我需要新的方式,维持新陈代谢,保持细胞活性。”
血液的流动,是人体活着的标志。
心脏作为人体的发动机,只有不断的工作,让全身血液流通,才会让人活着。
但如果只是血液流通的话,人又并非真的“活着”。
就好像植物人那样,停止的大脑和无法苏醒的状态,让其其实更像个“活死人”。
眼下的皮书琅就是差不多的情况。
在心脏中枪的那一刻,他的整个身体就已经死了。
他需要别的方式,来不断的刺激大脑,让其认为自己没死,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