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钟后,白宫椭圆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敲响。
一个人走了进来。
他身材魁梧,面容刚硬,一头灰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透着一股不容侵犯的威严。
但真正让费兰注意的,不是他的穿着。
是他的姿态。
大多数踏进这间办公室的人,那些内阁部长,那些众议院议员,都会不自觉地微微躬身,语气里带着一种本能的恭敬。
但这个人没有。
他走进来,步伐平稳,目光平视,下巴微微抬起。
那姿态,不是傲慢,而是一种平起平坐的从容。
他是参议院少数党党鞭,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共和党参议员,索尔·曼尼。
党鞭这个职位,起源于英国议会,后来被美利坚继承。
顾名思义,就是拿着鞭子的人。
他的职责,是确保本党的议员在重要投票时,能够保持一致。
该来的时候要来,该投票的时候要投票,该支持的时候不能反水。
必要的时候,他可以威胁,可以利诱,可以动用一切手段,让那些不听话的人‘听话’。
索尔在参议院干了十几年,从众议员到参议员,从普通议员到党鞭,他见过四任总统,经历过无数场硬仗。
对他来说,这间办公室,只是一个需要偶尔来坐坐的地方。
并不是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殿堂。
费兰看着他,心里暗暗点头。
这就是参议员。
和那些众议员不一样。
众议员权力小,任期短,两年就要选一次。
如果罗斯福愿意,动用行政资源,很容易就能给他们穿小鞋,甚至让他们下次选不上。
但参议员——
参议院是上议院,权力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