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那老王八蛋怕要哭晕在厕所了!”
“……”
袁老板喝着酒,吃着猪头肉,一边笑,一边喃喃自语。
两年过去,他已经没个人形了。
颧骨像两个突兀的土豆,比马三爷还瘦三分,嘴唇没有一丝血色,却皴裂如松皮,两只眼睛倒是有神,只是幽深如磷火。
这两年,他将公司的事儿扔在一边,万事不管,就忙乎一件事儿。
报仇。
不就是花钱么?
那钱先生一伙早就没了,花了五千万。
那钱先生就不姓钱,他是为了钱。
他是在暗网接的活儿,从那头得了一千万,这边撕了袁凡,又得了一千万。
做了一笔好买卖。
这家伙倒也机警,拿了钱就跑路,一溜烟跑到了东南亚。
在钞能力面前,那能有用么?
解决钱先生容易,找出买凶的那位就难了。
也没那么难。
有这个动机,够得上杀人。
还要有这个实力,随手能拿一千万。
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也就那么两三个。
私家侦探和商业间谍齐出,蹲了两年,才锁定目标。
说到底,不过是商海那点事儿。
袁老板的公司,那几年走得很好,将同行挤兑得节节败退。
台面上的手段搞不过,那就动盘外招,踹跛子那条好腿。
袁老板的好腿,就是袁凡。
好笑的是,想出这个妙计的,是那老王八蛋最为骄傲的小王八蛋。
说起来,当年也算朋友啊,还一起合伙做过买卖,怎么就能下这般狠手呢?
规矩,这么简单的俩字儿,为嘛有些人愣是学不会呢?
他们就不知道,规矩其实不只是保护别人,更是保护自个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