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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就学的第一天(中)加更!感谢名侦探阿尼亚读者大大的万点打赏!(第3页)

“那时候他们还可以为你做什么?”

“力所能及的任何事。”塞内加有意避开了尼禄真正的问题,“在生活中的各个场合中对保护者表示尊重,早上要向他们问好,致意;如果保护者出行,他们要跟随在后。如果保护者的女儿结婚,他们需要准备一份贺礼;而保护者在财政方面遇到困难的时候,这些被保护者也要慷慨解囊。

不过这是对那些拥有财富和商队的被保护者说的,有些被保护者,如那些获释奴,他们有些已经老了,在主人的庄园中度过了二十年甚至更久,他们已经不习惯其他工作和住所,所以就作为被保护人继续为原主人工作。

还有一种,他,以及他整个家庭都需要靠保护者的恩惠活着,他每早来请安,致意,跟随着保护者去每个地方,而作为报偿,他在离去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篮子食物,或是一个塞斯特斯,可以买两条面包。

而他和他的家人,给予保护者的回报就是在保护者竞选官职的时候给他投票,以及在最危险的时候充当他的士兵。

庞培就曾经有一千个门客,当他们浩浩荡荡走在街道上的时候,人们都以为又一场战争要爆发了。

不过在庞培的门客中,还有另一种。

在早期的时候,这种门客制度更近似于养父子制度,之后更多的盛行于被释放的奴隶以及外族人之间。

奴隶就不必多说了。

外族人指的就是那些曾经的敌人,他们在本地有着一定的根基,也拥有着一定的实力。如果罗马想要彻底、完整的统治这些疆域,他们就不得不在某些时候做出妥协。

我之前似乎和你说过拉丁权的定义,别的老师应该教过你——来告诉我什么是拉丁权,它与公民权又有什么不同?”

“拉丁权是罗马授予被征服地区居民的次级公民权,介于真正的罗马公民与无公民权者之间,他们享有私权,但无公权。他们可以在拉丁城市拥有土地,并缔结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可与拉丁城市居民合法的结婚,后代可以获得相应的身份。

他们还有迁徙权,永久定居罗马和其他拉丁城市后,可以获得完整的公民权。

但只有拉丁权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参政权以及担任罗马公职的权利。”

“是的,这正是用来拉拢和保护那些门客所颁布的法律,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为他们的保护者效力,一旦保护者在罗马失去权力,就可以靠他们来重新逼迫元老院和民众妥协。”

塞内加停下喘息了一会,连续说那么多话让他肺部疼痛,他从一个学生递来的篮子里拿了一颗梨子咬了几口:“这味道有点熟悉……

你应当知道在罗马,最大的保护者是谁吧?

没错,有了这份关系,他们可以向亲信施以源源不断的恩惠,让他们在元老院中煽动起巨大的浪潮来支持他;也可以颁布和施行对于外行省有利或是不利的法律,来让那些行省总督和‘被保护者’站在他这一边……更有资格发给那些曾经伴随着他征战各处的士兵相当于他十二年年薪的退伍费,并且分配给他们土地,来获得军队的拥护。

追随他,服从他,信任他的人,往往能够获得到更多的钱财,更大的权力,以及更为光明的前途,你应当已经察觉到了其中的奥妙,现在也只不过是因为你还未成年。

如果你已经成年了,换上了洁白的托加,你会发现拥挤在你门口的人会是我的一百倍。”

仿佛是为了验证塞内加的话,一些人开始着意表现,希望塞内加能够向他们引荐尼禄。很显然,正如小阿格里皮娜所说,尼禄虽然还未被皇帝克劳狄乌斯正式收为养子,但他的名字已经被宣扬了出去。

尼禄原本就是克劳狄家族中常见的名字。

罗马人正在逐渐的认识他,有些人是想要通过他打通被解放奴隶把持的觐见关节,毕竟一个孩子是很好收买和说服的;有些人则是怀念着他的外祖父日耳曼尼库斯,其中有一个老兵,他在人群之外高叫道:“尼禄!尼禄!我曾经在日耳曼尼库斯麾下效力,我为他打了十年的仗,请看看我吧,如您的外祖父那样!”

尼禄往那个方向看去,却被塞内加拦了拦:“他可能是要借钱。”

罗马士兵在退出军团的时候,确实可以得到一大笔钱,或许还有土地与房屋。但有些时候总有一些人会高看自己手中的这笔钱财,以为它是怎么用都用不完的。

赌博、酗酒、投资或者是受人欺骗,都有可能让他们失去手中的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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