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顾卿三人进山两天,就挖了五颗人参,可谓收获丰收。
如果此时此刻下山,也赚到盆满钵满。
不过程顾卿向来贪心,坚持往山里走,去找青头鸭。
这次进山的主要目标是打猎,如今连个野鸡也没打到,哪里甘心回去。
走着走着,就看到一只野兔子咻~~一声地在眼前飞过。
程顾卿二话不说,抽出防爆叉,往前面一插,其中一个分叉正准无比地落到兔子头上,把兔子插得源头转向。
大壮这次机灵了,快速地往前一扑,重重地身子死死地压着兔子,使得兔子发出一声又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
大壮一点也不怜香惜玉,往怀里一掏,就把晕厥厥的兔子死死地抓住,高高地举起。
高兴地喊道:“阿奶,芦根叔,俺们终于抓到野物了,哈哈哈,今晚又能吃肉了”
许芦根跑上前,打量这灰兔子,满眼都是贪婪,嘴巴若隐若现地出现一丝丝口水。
笑哈哈地说:“还是大队长厉害,一出手保准击中目标,哈哈哈,不愧是大队长,天生能打猎。”
转过头,拍了拍大壮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大壮啊,好好跟你阿奶学。瞧瞧这准头,多准啊。”
大壮虚心听劝地点头:“芦根叔,俺知道了。俺要是有俺奶五成功夫就行了。”
程顾卿乐呵呵地说:“好乖孙,你得对自己有信心,慢慢练,慢慢来,保准能打到猎物。你缺的是经验,俺以后多带你出来打猎。”
大壮大喜,欢快地喊道:“嗯,阿奶,俺以后都跟你出来打猎。俺喜欢杀猪,俺也喜欢打猎。”
杀猪,那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和爱好。
打猎,那是免费得到的肉,谁不喜欢呢。
程顾卿轻轻松松地收获一只大肥兔子,装入麻袋后,继续根据记忆往深山走。
走走停停,直到快天黑了,足足抓了十只兔子。
许芦根泄气地说:“哎,只挖了五颗人参,哎,收获有点少。俺还以为越是往深山走,越是多人参,谁知道啥也没有,毒蛇倒是经常见。”
说到蛇,程顾卿的身子抖了抖。
为了预防被毒蛇咬到,三人穿衣穿得厚厚的,从脚到腿都缠上一层又一层的布条,严严紧紧,密不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