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小马和小谢,还是当年我在新一团那时候的战士。”
“魏和尚,赶紧带新一团的弟兄们下去休息,好吃好喝招待好,猪肉要管饱。”
要说,能精准摸住李云龙的脉络的人,还属丁伟。
新一团与李云龙有一段香火情,这是谁都抹杀不了,这也是丁伟最大的优势。
好友久别重逢,李云龙当然要请丁伟和孔捷好好吃一顿。
只见三人来到旅部食堂,餐桌上早就摆好了饭菜,四菜一汤,全部按照独立旅招待贵客的标准。
一碗红烧肉,一盘凉拌猪耳朵,一整只烧鸡,一盘花生米,再加上一大碗西红柿鸡蛋汤。
现在的李云龙请客吃饭,都不来虚的,全部上的是硬菜。
酒当然是他最喜欢的地瓜烧,当然独立旅还是有不少汾酒,可李云龙就是不喜欢。
主要是地瓜烧喝习惯了,再喝别的酒没那个味。
孔捷见此情景,连忙狂咽口水,然后赞叹道:
“老李,这有酒有肉的,都快赶得上老蒋的伙食了。”
丁伟也是好久没吃到新鲜肉了,平时也就弄点罐头解解馋,而且罐头数量有限,还不能多吃。
他一见李云龙准备了,这么丰盛的一桌菜,哪里还忍得住。
只见他立马坐了下来,抓起桌上的烧鸡,拧下一个大鸡腿,就大口啃起来。
孔捷就斯文多了,只见他坐下以后,用筷子猛夹红烧肉吃。
李云龙看到两位老伙计这幅吃相,也不以为意,他以前饿狠了,吃相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见他端起桌上的酒坛,倒满三碗酒,然后用筷子夹起猪耳朵,放在嘴里面慢慢品尝。
待丁伟啃完鸡腿以后,李云龙端起碗,笑着说道:
“来,老伙计,咱们哥仨走一个。”
丁伟把碗里的酒端起来,一饮而尽,接着又吃了几块红烧肉,然后放下筷子,不好意思地说道:
“见笑了,主要是快一个月不知肉味了,一时没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