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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番外:云中谁寄锦书来(第1页)

雍城是个好地方。

四季分明,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每一个季节的美。

春日里,有桃李满山,夏季有荷花满塘,秋日里茱萸开遍,黄叶飞舞,冬日里白雪皑皑,红梅艳艳。

于锦自打来了雍城,就再也不曾回过宁京城。

对她来说,昨日已死,早已没有了固国公府的六姑娘,如今只有于锦。

她并不缺日常花销,沈家不在意她那一点嫁妆,不过虽然少,但是那对于世家大族。

如果是个普通的百姓,那就很多了。

她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以后的日子,还可以开个铺子。总归有自己的生计。

何况离开的时候,四姐姐还给了一些,总是能过活的。

她便开了一个胭脂铺子,自己做一些胭脂水粉,又不累又好玩。

年深日久后,她的锦记胭脂铺竟然生意火爆。也认识了一条街上靠卖字画为生的书生花大郎。

后来锦记生意越来越大,还被宫中小公主喜欢上了。锦记也供御用。锦记也开了好几个分店。

不过于锦并不在意这些了,她只给小公主做,其他人用的,那肯定不会是她亲手做的了。

彼时她常跟云雀一起玩,云雀也是个妙人,她开了一家客栈,做了个客栈老板。

有人护着,一开始有人找事也全都被压下来了,后来大家都知道,云老板是有后台的。

云雀最喜欢听路过的人讲故事,有些很有趣,她就记下来,记录成一本一本的册子。

又请来说书人讲给别人听。

云雀和于锦自打认识,关系就不错,很是投契。

雍城不大不小,她们两个人正好交心。

她们默契的不太提起京城的事,过去的都过去了。

只是云雀比起于锦来,还有一些不同,那就是她其实一直念着故人。

她到了雍城后,就开始养身子。同一年,送走了姑母张氏,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其实她更希望是个女儿,不过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她在决定离开之前,就不再服药。

她想,一切都交给命运。王妃会给她足够用的银钱,生孩子也养得起。

如果能怀上一个孩子,那就生出来,就养大他。

要是不能怀上,那也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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