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走到离沈戎几步远的地方停下,道出了自己的身份。
极具侵略性的目光从他染血的衣摆开始向上移动,扯碎的衬衣露出坚实的胸肌,让目光停驻了片刻,接着看向线条分明的下颌,紧抿的薄唇,最後落在他英挺俊朗的脸上,眼底渐渐泛起一丝玩味与惊艳。「这副皮囊倒是真正的不错。」
董央的声音听着软糯,但却带着几分强势,清晰无误的传入沈戎的耳中。
「别硬撑了,这一关靠你自己是肯定过不了的。与其被人砍死在某个角落,沦为无人问津的白骨,倒不如跟我走,做我的金丝雀,这样你不止能活,而且还能吃香喝辣,如何?」
难道转机出在在这里?
靠脸过关,不愧是你啊,叶炳欢
按照沈戎对叶炳欢的了解,他的肠胃应该要比汤隐山好得多,就算把一锅软饭吃进肚子也能消化的了。不就是陪人睡几觉嘛,能捡回一条命,不寒惨,兄弟绝对不会看不起你。
沈戎抿了抿嘴,正要朝着女人挤出一个笑容,却忽然感觉视线开始颤动,竟有了几分脱离叶炳欢身体的趋势。
怎麽个事儿,难道老叶你在这里硬起来了?不应该啊
「看样子,还是我不够懂你啊。」
沈戎在心头叹了口气,擡手举刀,对准董央。
「看来还是匹烈马?老娘更喜欢了。」
董央拇指一弹,长刀登时脱鞘一寸,发出一声清脆刀吟。
「你要是想来点刺激的,我没有意见。不过待会儿你最好躲快一点,要是丢了某些重要的东西,那你这条命我可就没兴趣保了。」
怪不得老叶不要你,原来是玩变态的娘们。
沈戎心头暗骂晦气,更对自己刚才准备投敌的念头感到羞愧。
可就在沈戎准备豁出去帮自己兄弟宰了女人之时,惊变再起。
「董央,这个人我要了。」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缓步走来,一双裸露在外的双臂肌肉线条分明,五官刚硬,眉眼间自带一股桀骜不驯的锋芒锐气,手中拖着一个死活不知的女人,黑发遮脸,赤裸的双足划动着地面的污水,逸散出丝丝缕缕的血水。
沈戎看着对方那张熟悉的面容,嘴角缓缓勾起一丝狞笑。
原来这个王八蛋是在这里出场的啊。
李午丝毫不在意一旁天地堂刀手的怒视,视线始终盯着面色不愉的董央,扬了扬下巴。
「让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