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人,吃死了俩,剩下仨还不知道能不能挺过来……”
“锅里的卤煮,公安局的人拿去验了,说没毒。”
“可人死了,残了,总得有个说法,有个交代,给人家家属,给厂里,给上头……”
“摊子是我俩摆的,卤煮是我俩卖的……人家是在我们摊子上出的事……”
“吃死了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我认了。”
说到最后,他声音低了下去,几乎是在喃喃自语,带着一种认命般的麻木和深不见底的疲惫。
这年头的老百姓,尤其是刚从泥土里拔出脚来的农村青年,对具体的法律条文是啥,大多模模糊糊,一知半解。
他们心里有一杆更朴素、更直接,传承了千百年的秤。
就是“天理良心”、“杀人偿命”、“冤有头债有主”。
虽然不是他们亲手下的毒,可人是在他们摊子上吃出事的。
陈援朝下意识地就把这滔天的罪责和绝望的后果,完完全全揽到了自己单薄的肩膀上。
旁边跟着进来的那位中队长,听到这话,嘴角不易察觉地抽搐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他本来想开口说点什么。
比如例行公事地提醒陈冬河注意言辞,不要“误导”或“串供”。
或者说些“相信组织、相信法律、会依法处理”的套话。
可看着眼前这两个满脸稚气未脱,却已面如死灰的年轻人。
听着他们绝望认命甚至带着解脱般的话语。
再看看陈冬河那平静得异常,却仿佛蕴含着某种火山般力量的眼神。
他到嘴边那些干巴巴的官话,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化作心底一声无人听见的叹息。
或许……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安慰吧!
他心里其实也跟明镜似的。
现场勘查的情况报告,他看过,疑点重重。
那五个人的碗,当时混乱中不翼而飞。
这份明显的蹊跷,在最初的报告里被人为地模糊处理了。
事情闹得这么大,众目睽睽,上面催得紧,要求“尽快查明”、“严肃处理”、“平息影响”。
总得有人,尽快站出来,把这事儿扛下来,把窟窿堵上。
这两个从农村来、没根没底、除了一个据说有点关系的哥哥外毫无背景的倒霉蛋,无疑是最“合适”,阻力也最小的选择。
中队长心里默默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他根本不信,也不认为陈冬河真能有通天本事,把人从这种铁证如山的人命官司里捞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