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冰冷的枪杆已经横扫在他的脖颈上,颈椎碎裂的脆响淹没在帐内传出的狂笑声中。
赵云一脚踹开挡路的尸体,枪杆一抖,震开血珠,猛地挑开了厚重的帐帘!
“谁?!”
帐内,酒气、肉香、汗味混杂在一起,熏人欲呕。
巨大的帅案后,一个穿着不合身锦袍的粗壮汉子——张角——正搂着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左手抓着一根烤得焦黄的羊腿,右手举着酒碗,满面红光,正和下首几个同样喝得东倒西歪的头目吹嘘:
“等老子打下瑕丘城,那刘景的刺史府,就是老子的新王宫!听说他府里藏着江南来的瘦马,个个水灵……哈哈哈!到时候,兄弟们人人有份!”
“大王威武!”
“跟着大王有肉吃!”
头目们谀词如潮,举碗狂饮。
帐帘被挑开的瞬间,带进一股冰冷的夜风,吹得烛火猛地摇曳。
张角不满地抬眼,醉醺醺地骂道:“哪个不长眼的……”
他的话,卡在了喉咙里。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男人。
一个身穿轻甲,手持滴血长枪,眼神比帐外夜色更冷的男人,正大步朝他走来。
男人身后,是倒了一地的帐外亲卫,和涌入帐内、如狼似虎的黑甲兵士。
“敌袭——!”一个还残留着几分清醒的头目凄厉地尖叫起来,伸手去摸腰刀。
“咻!”
一支弩箭精准地钉穿了他的手腕,将他钉在身后的木柱上,惨叫声刚出口就变成了痛苦的呜咽。
整个大帐瞬间死寂,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和那女人吓晕过去后软倒在地的细微声响。
张角脸上的醉意和狂妄,像潮水一样褪去,只剩下惊骇和难以置信。
他猛地推开怀里的女人,想去抓放在案角的佩刀。
他的手刚碰到刀柄。
“哐当!”
一杆银枪如同毒龙出洞,后发先至,重重拍在他的手背上。
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啊——!”张角发出杀猪般的惨嚎,抱着变形的手踉跄后退,撞翻了帅案。
酒水、肉食、杯盘稀里哗啦摔了一地。
赵云上前一步,枪尖一挑,那柄镶金嵌玉的佩刀便飞了出去,落在几个头目脚边,吓得他们一哆嗦。
枪尖回转,冰冷锐利的锋刃,稳稳地抵在了张角粗壮的喉咙上。
只需轻轻一送,就能结果了这个“翻天王”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