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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书>亮剑:军校毕业,我给老李当参谋 > 第274章 老子叫刘忠汉,不叫刘刀疤!(第4页)

第274章 老子叫刘忠汉,不叫刘刀疤!(第4页)

时间久了,连我自己都忘了,我是中国人,我原来叫刘忠汉。

后来,我被从代县调到了平安县城,当了个守城门的小排长。

离家越来越远了。

但这地儿的油水多。

我每天在城门口骂骂咧咧,敲诈勒索,把搜刮来的大洋偷偷寄回代县,给老娘生存,也挺好的。

所以我每天都对着这些百姓耀武扬威,让他们怕我。

我以为这样,我就能忘记我自己是谁,我弟弟是被谁害死的。

直到那天,我碰见了一个伙计。

聚仙楼的采买,叫马小刀。

这小子过城门的时候,被鬼子逼着脱鞋。

那股子脚臭味,差点没把我隔夜饭熏出来。

可当他穿好鞋,抬起头冲着我憨憨傻笑,喊出一声“长官”的时候。

我愣住了。

真像,太像了。

不单是长相,还有那股子机灵里透着憨厚的劲儿,那双灵动的眼睛。

简直跟忠义一模一样。

忠义要是活着,差不多也是这个岁数吧。

从那天起,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护着他。

城门口查得严,我挥挥手就让他过。

他一口一个“哥”的叫着,我心里舒坦。

我真把他当成了半个弟弟。

在平安县城这吃人的地方,看着他,我总觉得忠义还在。

我在聚仙楼跟他喝酒,把攒下的大洋交给他,也算是交给了忠义。

因为我以为出城剿八路,肯定是回不来了。

我把牵挂全托付给了这个兄弟。

聚仙楼出事那天晚上,全城戒严。

我带队去抓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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